通用名 | 醋酸曲安奈德注射液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TRIAMCINOLONE ACETONAIDE ACETATE INJECTION |
拼音名 | CUSUAN QU'ANNAIDE ZHUSHEYE |
药品类别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 |
性状 | 本品为微细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微细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
药理毒理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
多种药理作用。
(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2)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
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3)抗毒、抗休克作用:糖皮质激素能对抗细菌内毒素对机体的刺激反应,减轻
细胞损伤,发挥保护机体的作用。 |
药代动力学 | 肌注后数小时内生效。经1-2日达最大效应,作用可维持2-3周。 |
适应症 | 适用于各种皮肤病、过敏性鼻炎、关节痛、支气管哮喘、肩周炎、腱鞘炎、
滑膜炎、急性扭伤、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
用法用量 | 肌注:一周一次,一次20-100mg
关节腔或皮下注射:一般一次2.5-5mg |
不良反应 |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
应用药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
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症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
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癒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
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
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
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
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2.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
为抑制。精神症状由易发生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
者。
3.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
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4.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
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
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
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甾体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以下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
况下应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
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
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
痘、麻疹、霉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症等。 |
注意事项 | 1. 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
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
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
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2. 对诊断的干扰:
(1) 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
钾下降。
(2) 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
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
(3) 长期大剂量服用躺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
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
(4) 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激素(TSH)对TSH释放素(TRH)
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
(LHRH)兴奋试验的结果。
(5) 使同位素脑和骨显象减弱或稀疏。
3. 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
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
白血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
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4. 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 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
(2) 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3) 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
(4) 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
(5) 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尤以老年人为然。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
胚胎腭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
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
死胎的发生率。
(2) 哺乳期用药: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
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 |
儿童用药 | 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和糖尿病。老年患者尤其
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易加重骨质疏松。 |
药物相互作用 | ⑴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其致溃疡作用。
⑵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⑶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可加重低钾血症,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
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⑷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⑸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⑹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其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⑺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
量。
⑻甲状腺激素可使其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与其合用,应
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⑼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其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⑽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紊乱的发生。
⑾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
尿效应。
⑿与麻黄碱合用,可增强其代谢清除。
⒀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
增生性疾病。
⒁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⒂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⒃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
⒄与生长激素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
药物过量 | 可引起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症。 |
贮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