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后,发现新的双吡啶单肟类重活化剂,其中重要的有酰胺磷定(HI-6)、环已磷定(HGG-42)和对环已磷定(BDB-27)。这类新重活化剂对外周未老化的梭曼、沙林和VX中毒酶有一定的重活化作用,但对塔崩中毒酶作用较差。另一合成药HLö-7对GA、GB、GD和VX均有明显的治疗作用,其重活化作用优于HI-6,因而被认为是广谱重活化剂。它们的分子结构见图12-8。
图12-8 几种新型酶重活化剂
A HI-6 B HGG-42 C BDB-27 D HLö-7
近年来几类新型酶重活化剂—叔胺型酶重活化剂在我国得到应用和发展,此类药物对VX沙林抑制的AchE,具有高效重活化作用。有的对4种神经性毒剂均有很强的抗毒效能。
3.抗胆碱能药物:抗胆碱能药物种类较多,它能保护胆碱能受体,即与受体结合对抗Ach对受体的作用;在神经性毒剂中毒Ach大量蓄积时,能有效地与Ach竞争受体。既可用于预防、也可用于治疗。常用的有阿托品、东莨菪碱和苯那辛。
阿托品是周围作用较强的解胆碱能药,能有效地对抗所有毒蕈碱样症状和呼吸中枢抑制。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抗惊厥效果差。
苯那辛是中枢解胆碱能药,中枢作用比阿托品强而全面,能有效地对抗呼吸中枢麻痹、控制惊厥。对抗外周毒蕈碱样作用较弱。
东莨菪碱的中枢和外周作用均比阿托品强,故可单独应用。
三、急救
(一)消毒
服装、轻武器被液态神经性毒剂污染时,戴上防毒面具后立即用制式个人消毒手套或其它消毒剂消除染毒部位;眼被毒剂污染时,在染毒区内尽可能屏气,迅速用水壶水洗眼,然后戴上防毒面具;伤口染毒时用水冲洗,并在肢体伤口端上扎上血带。
(二)自救
敌方施放毒剂后,出现视力模糊、胸闷、气短、流涕、肌颤或恶心、多汗等症状时,立即肌肉注射神经性毒剂急救针1支。
(三)互救
对不能自救的个人给以互救,包括医务人员和非医务人员对中毒者及时采取恢复或维持生命功能的应急措施:
1.尽快注射神经性毒剂急救针:当出现神经性毒剂中毒症状时,立即肌肉注射急救针1支,严重中毒时2~3支。后送途中如症状复发,可重复注射1~2次,每次1支,间隔1~2小时,使中毒者出现“阿托品化”指征(口干、皮肤干燥、心率90~100次/分)。无急救针时,应酌情注射阿托品2~5mg。
2.防止继续中毒:①戴防毒面具或更换失效的面具,必要时仍需进行皮肤防护;②消毒(同三(一));③误服染毒水和食物时,立即刺激舌根反复引起呕吐。有条件时,用净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④失去战斗力者尽快撤离染毒区。
3.维持呼吸功能:当中毒者出现呼吸明显抑制或停止时,立即进行正压人工呼吸。在染毒区内用带有滤毒罐的风箱或复苏器进行人工呼吸。离开染毒区后或在未污染的大气中,无人工呼吸器时,在对中毒者面部消毒后用口对或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在染毒区如无带滤毒罐的人工呼吸器,在戴防毒面具条件下试用压胸举臂法或压背举臂法进行人工呼吸。
四、治疗
(一)全身洗消
脱去染毒的服装和鞋袜,必要时对染毒部位进行补充消毒。洗澡、换衣。
(二)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1.及时消除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不畅或分泌物较多时,应取适当体位顺位引流或将分泌物吸出,同时将后坠的舌头拉出。
2.呼吸困难、紫绀时给病人吸氧。
3.呼吸衰竭或停止时立即施行正压人工呼吸。如病人状况和条件允许,可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术。
4.心跳停止时立即胸外按压,并按常规心肺脑复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