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抗原、抗体的概念及抗原抗体的关系
(一)抗原(antigen)
凡能刺激机体产生抗体,并能与抗体发生特异性结合的物质称为抗原。物质所具有的这种特性称为抗原性(antigenicity)。
(二)抗体
是机体受抗原刺激后,在体液中出现的一种能与相应抗原发生反应的球蛋白,称免疫球蛋白(immunoglobulin, ig)。含有免疫球蛋白的血清称免疫血清。
(三)抗原与抗体的关系
抗原是引起机体产生免疫反应的主要外因,决定免疫反应的特异性,机体与抗原物质的斗争过程中为加速循环和排除抗原而产生的抗体、致敏淋巴细胞等物质,是机体排除异体物质的保护性反应。没有抗原的刺激,机体不能产生抗体;没有抗原物质,也无法检测抗体的存在;利用抗体可以检测抗原物质。
二、 抗原的性质及种类
(一)抗原的性质
1.异种异体物质 机体能对进入体内的异种、异体的大分子物质产生抗体,该物质与机体的种类关系愈远,其抗原性就愈强,机体的免疫反应也更强。例如鸭血清蛋白对鸡的免疫原性较弱,而对家兔则能引起较强的免疫反应。
同种异体物质也可具有抗原性,同种不同个体之间,同一类型的细胞和组织,其抗原性也有差异,例如人的红细胞有abo血型抗原及rh型抗原。人类白细胞和其它组织的细胞膜上也具有组织相容性复合物的抗原物质(man histocompatibility complex, mhc)。
自身抗原:机体对本身所具有的物质不产生免疫反应。但在某些条件下,使机体某种物质、细胞或组织成分具有抗原性时,也可导致机体产生免疫反应。此具有抗原性的自身物质称自身抗原(autoantigen) ,所产生的抗体称为自身抗体(autoantibody)。如自身组织变性,机体组织或细胞在各种理化因素作用下,引起化学组成的分子排列和构型改变,形成新的抗原决定簇,例如服用安替比林、匹拉米洞等药所致白细胞减少,就是由于所服用药物改变了白细胞的一部分表面化学结构,形成新的抗原决定簇,激活免疫活性细胞产生白细胞抗体(自身抗体),导致白细胞减少症。在外伤、感染和炎症时,可能使隐蔽性抗原如精子、甲状腺球蛋白等释放,引起机体产生免疫反应。
并非异物都是抗原,例如砂尘和一些非生物性高分子聚合物,仅能激发细胞吞噬反应而不能使机体产生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
2.大分子胶体凡具有抗原性的物质,分子愈大,抗原性愈强(如细菌、蛋白质)。一般认为抗原分子量愈大,其表面积相应较大,接触免疫细胞机会增多,在体内停留时间较长,不易排除,因而对机体刺激作用也强。一般具有免疫原性的物质,其分子量常在10000以上。对于蛋白质组成的抗原,其分子量小于5000~10000免疫原性很弱或完全没有。但某些低分子量多肽、如胰岛素(分子量5734),升血糖激素(分子量3800),血管紧张素(分子量1031),对某些实验动物还是具有一定的免疫原性。分子量小的物质团聚成的多聚体或吸附于其它胶体(载体)表面,形成大分子表面结构时,如和蛋白质结合,即具有大分子胶体特性,可使小分子物质获得或增强抗原性,如细菌的多糖成分、青霉素等化学药物。
3.抗原的特异性 各种抗原物质的化学组成虽然很复杂,但能刺激机体产生抗体并与抗体反应相结合的化学组成,仅仅是抗原物质表面的一些具有活性的化学基因-化学结构及空间构型,称为抗原物质决定簇(基)(antigenic determinant)。各种抗原物质各有其特异的抗原决定簇, 但不同的抗原物质常含有共同的抗原成分,称为类属抗原。在分类上相近的种类之间的同一类蛋白质抗原,可表现出类属抗原关系。多种物质结构的相似性,决定这些物质抗原上的类属关系,而分子结构的差异性,决定各种物质的抗原特异性。
抗原的特异性是临床诊断、预防、治疗的基础。各种特异诊断抗体的制备依靠特异性抗原物质的获得;在不易获得特异性抗原的条件下,可利用类属抗原代替。但在鉴别抗原时,应注意区分类属抗原,以免误诊。
一般认为,环状构型要比直线排列的分子免疫原性强,聚合状态的比单体强。具有大分子量的异物,无论具有何种构型,基本上具有免疫原性。但明胶和核酸免疫原性很弱或无。
免疫原的抗原决定簇是否暴露,抗原决定簇之间的距离是否适当,对于免疫原性强弱亦有很大影响。凡暴露的抗原决定簇的数目多,间距大,免疫原性也就较强。能与抗体分子结合的抗原决定簇的总数,称为抗原的结合价。简单的半抗原一般只能与一个抗体分子结合,是单价抗原。根据抗原分子大小推算,有100个氨基酸的多肽,约有14~20个不重叠的抗原决定簇,即有14~20个抗原结合价。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二)抗原的种类
医学上常见的抗原物质,种类很多,如病原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毒素),异种动物血清(各种抗毒素,免疫血清的来源),同种血型抗原,同种异体皮肤,器官等组织抗原,自身组织抗原,肿瘤细胞抗原。具有抗原性的各种化学成分有蛋白质、脂蛋白、多糖体、脂多糖、糖蛋白、多肽以及核蛋白等,这些抗原物质均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体或细胞免疫反应。根据引起抗体产生的特点,抗原可分为完全抗原和不完全抗原两大种类。
1.完全抗原 完全抗原是指能在机体内引起抗体形成(免疫原性),并可与其抗体特异性结合(反应原性)的物质。如细菌、蛋白质等。
2.不完全抗原或称半抗原(hapten) 在体内单独存在时不引起抗体产生,当其与蛋白质或胶体颗粒结合后,则可引起抗体形成。半抗原可与其特异性抗体结合。如细菌的多糖和类脂质等。在半抗原与蛋白质结合物中,一般是蛋白质使结合物具有抗原性,而半抗原则决定结合物的抗原特异性。例如,以半抗原α与蛋白质a结合免疫动物,产生抗半抗原α的抗体,不仅可以和结合在蛋白质a上的α抗原结合,也可以和结合在蛋白质b上的α抗原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