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结构虽然基本相同,由于遗传、环境、社会、营养、职业和锻炼等各不相同,因此每个人的躯体大小、高矮,脏器的形态也可有差别,这些特点在人体上的综合表现称为体型。一般地讲,人体的体型可分为三型:(1)矮胖型:体态粗短坚实,头大,四肢相对地短小,腹围大于胸围,胸腹腔容积大:(2)瘦长型:细长瘦弱,四肢较长,胸围大于腹围;(3)适中型:介于矮胖型与瘦长型之间。体型不同的人,脏器的形状、大小也有相异之处。矮胖的人,一般心脏较大,多横位,肺短,胃宽短,位置较高。瘦长的人则相反,心多垂直位,肺长,腹部内脏相对细长,位置低。了解人体的体型不仅对了解其发育情况有帮助,对临床诊断也很有意义。这些体型的差异一般都属于正常情况而不作为病态。
另外,在解剖时,常可见到器官形态,血管和神经的分支、行径等与书本描述的不一致,可有多种型式,其主要型式(即大多数的形态)可认为是正常形态,其它型式则称为变异。如果超出一般变异范围,甚至于影响功能的则称为异常,有的则称为畸形。
关于正常和变异,其正确含意指对人体进行体质调查时,应用生物统计学Biometry方法处理所得的资料,按规定程式计算后,得出正常值和变动范围,借以表明正常限度和变异趋势,超出变动范围者,则作为变异。
至于异常或畸形,一般是指由遗传或环境因素造成的、在胚胎发生时形成的器质性改变。不过对变异和异常有时是很难明确划分的。胚胎学上常将下述几类情况列为异常:
(1)发育不全,即某部分某器官未能生成,如缺肢、缺肾等;(2)发育停滞,指未能完成正常发育,如腭裂、隐睾等,(3)发育过剩,指较正常的数或量过多,如骈指;(4)器官异位,如内脏反位,(5)器官愈合或分裂,如马蹄肾、双输尿管;(6)返祖现象,如毛人,残馀尾等。有的胎儿的畸变较大,影响不仅是一个器官或局部的,则称畸胎,如骈连双胎、双头等。很多畸胎不能完成正常发育,故流产胎儿中畸胎的比例远较正常娩出的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