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净的水是无色、无味、透明的。然而在自然界中,任何水源均不可避免地与外界发生联系。如各种化学、生物性物质可能溶解或混溶在水中,使水失去固有的无色、无味、透明的特性,饮用后甚至会产生不良后果。所以,各类不同用途的水均有相应的卫生要求,如作为生活饮用的水要求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只有饮用符合标准的水才能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生活用水首先应满足最基本的外观指标,无色、无味、透明等。其相对指标值是色度、臭味和浑浊度。如当水中悬浮物质过多,浑浊度超过10度时,一般人均会发现水混浊不清,5度以下时非专业人员已无法辨别。一般自来水的浑浊度2~3度左右,酸碱度等于7(即中性),并有一定的硬度指标。
第二,毒物学指标和放射性指际:要求水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对人体有害的浓度,如镉、铅、银、汞等许多无机离子和苯并芘、六六六等有机化合物的含量都有明确限制。为防止水中含有放射性物质、近来还专门增设了放射性指标。
第三,生物学指标,主要是针对水中可能存在的病原体,如伤寒、霍乱等。目前,我们的生活用水多采用氯气消毒法。实践证明;氯气消毒后只要将细菌总数和总大肠杆菌群两个指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其它致病性微生物一般不易引起危害,所以在标准中,只有细菌总数和总大肠杆菌群两项指标。而这并不意味着无需控制其它致病性微生物的含量。当选用新的消毒剂时,因其杀菌谱与氯气不一致,故确定新指标时也应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