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则和措施
为了控制结核病的流行,必须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和增强免疫力、降低易感性等几个方面着手。卡介苗保护未受感染者,使感染后不易发病,即使发病也易愈合。有效化学药物治疗(简称化疗)对已患病者,能使痰菌较快阴转,但在其阴转之前,还应注意消毒隔离、避免传染。因此,抓好发现病人、正确治疗和卡介苗接种,这些措施十分重要;而各级防治网的建设又是落实各项措施的重要保证。
(一)防治系统建立和健全各级防痨组织是整个防治工作的关键。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结核病防治所等)调查结核病流行情况,制订防治规划,开展卫生宣教,组织查、治、管、防,并培训防治骨干,评估防治效益,推动经验交流,修订规划措施,从而不断提高防治工作水平。把结核病纳入初级基层卫生保健,可使防治工作在广大农村落实。
(二)查出病人许多病人并无症状,须主动寻找才能发现。集体肺部X线检查可以发现早期患者,但多数病人还是在平时因症就诊而发现。有可疑症状者要查痰或作X线检查。对结素强阳性儿童的家庭成员,或痰涂片阳性而未经治疗者的周围接触者进行检查,常可发现肺结核病人。通过“线索调查”(检查有可疑症状者),结合病史、体征和痰菌检查,能以小的代价查出较多病人。有些病人有症状而到各级综合医院门诊部就诊,各科接诊医生嘱其胸透和查痰,是我国目前发现病人的主要渠道。确诊病例应给予合理化疗或介绍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督导化疗,定期随访,直至痊愈。
发现并治愈涂阳病人是切断传染链的最有效方法。一个涂阳病人每年约感染10-14人,其中约6%-8%在5-15年内发展为活动性肺结核病。因此,发现涂阳病人并予彻底治疗并不单是治疗问题,从流行病学角度看,也是对结核病传播的最有效预防。
(三)管理病人对肺结核人进行登记,有助于掌握疫情,加强管理。一般按照是否传染、病情轻重、活动级别等项指标分组登记、随访,观察动态变化,监督化疗方案的切实执行,作到亲眼看着病人服药入口,加强消毒隔离、卫生教育,防止传染他人。
(四)治疗场所合理的抗结核药物治疗非但可以治愈结核病,且使痰菌阴转,消除传染源。高效抗结核药物在家中或在医院治疗效果同样满意。在家中(门诊随访或家庭访视)治疗可节约人力物务,减轻病人经济和精神负担,更容易安排生活和工作,只有少数病人因症状严重或有并发症,或须作鉴别诊断,才需短期住院,而大多数可不住院或在短期住院后门诊随访即可。
(五)卡介苗接种 卡介苗(Bacillus of Calmette and Guerin,BCG)是活的毒力牛型结核菌疫苗。接种卡介苗可使人体产生结结核菌的获得性免疫力。接种对象是未受感染的人,主要是新生儿、儿童和青少年。已受结核菌感染的人(结素试验阳性)就不必接种,否则有时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反应(Koch现象)。
卡介苗并不能预防感染,但能减轻感染后的发病和病情,新生儿和婴幼儿接种卡介苗后,比没有接种过的同龄人群结核病发病率减少80%左右,其保护力可维持5-10年。卡介苗的免疫是“活菌免疫”。接种后,随活菌在人体内逐渐减少,免疫力也随之减低,故隔数年对结素反应阴性者还须复种。复种对象为城市和农村中7岁、农村中12岁儿童。卡介苗的免疫效果是肯定的,但也是相对的。
建国以来,我国大量接种卡介苗,使儿童粟粒性结核病和结核性脑膜炎的发病率及死亡率都有明显下降。由于不直接减少社会传染源(儿童患者痰菌多属阴性),故对人群结核病疫情并无多大影响。
接种方法:液体菌苗的有效期为4-6周,冻干菌苗有效期1年。菌苗应含足够的活菌数量。因此,菌苗应在低温(2-10℃)和避光条件下运输、保存(“冷链”);不可使用过期失效菌苗。接种部位一律取左上臂三角肌外缘下端。常用皮内注射法,接种后结素阳转率高达90%以上。
接种反应:接种卡介苗后2-3周,一般局部出现红肿、破溃,常在数周内自行结痂痊愈。
(六)化学药物预防开放性肺结核患者家庭中结素试验阳性且与患者密切接触的成员、结素试验新近转为阳性的儿童,以及患非活动性结核病而正在接受长期大剂量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者,可服用导烟肼(每日5mg/kg)半年至一年,以预防发生结核病,为了早期发现药物可能引的肝功能损害,成人在服药期间宜定期复查肝功能。
[治疗]
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对结核病的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合理的化疗可使病灶全部灭菌、痊愈。传统的休息和营养疗法都只起辅助作用。
一、抗结核化药物治疗(简称化疗)
(一)化疗原则从流行病学方面,化疗的主要作用在于缩短结核病传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和患病率。对于每个病人,则为达到临床和生物治愈的主要措施。合理化疗是指对活动性结核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的原则。临床上有结核毒性症状、痰菌阳性、X线病灶具有炎症成分,或是病灶正在进展或好转阶段,均属活动性肺结核,是化疗的适应证。对硬结已久的病灶则不需化疗。对于部分硬结、痰菌阴性者,可临床观察一段时间,若痰菌仍阴性,X线见病灶无活动表现、无明显结核毒性症状者亦不必化疗。
1.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活动性病灶处于渗出阶段,或有干酪样坏死,甚至形成空洞,病灶内结核菌以A群菌为主,生长代谢旺盛,抗结核药物可以发挥其杀菌或抑菌最大作用。此时病灶局部血管丰富,药物浓度也高,可使炎症成分吸收、空洞缩小或关闭、痰菌阴转。所以早期对活动性病灶进行合理化疗,可以获得满意效果。
实验证明肺内每1g干酪灶或空洞组织中约有结核菌106-1010条。从未接触过抗结核药物的结核菌,对药物的敏感性并非完全一致。大约每105-106条菌结核菌中可有1条菌因细胞在因突变而对异烟肼或链霉素耐药。同时对这两种药物均耐药者约在1011条结核菌中只有1条,同时耐3种药物的菌则更少。由此而见,如果单用一种药物治疗,可以消灭绝大部分敏感菌,但会留下少数耐药菌继续繁殖,最后形成耐药菌优势生长。但若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则因耐药菌罕见,效果比单药治疗为佳。
用药剂量要适当。药量不足,组织内药物达不到有效浓度,疗效不佳,且细菌易产生继发性耐药。滥用药物或药量过大,非但造成浪费,且易产生毒副作用。结核菌生长缓慢有些只偶尔繁殖(B、C菌群),因此应使药物在体内长期保持有效浓度。规律地全程用药,不过早停药,便是化疗成功的重要关键。要严格遵照化疗方案所订的给药次数和间隔(如每日1次或每周3次)用药,避免遗漏或中断。疗程不足使治疗不彻底、增加复发率。坚持合理全程用药,一般可使痰菌阴转率达到95%以上,停药后5年复发率低于2%,病死率显著降低。合理化疗可在门诊定期随访。由于减少了传染源,结核病的流行也因而得到控制。
2.药物与结核菌血液中(包括巨噬细胞内)药物浓度在常规剂量下,达到试管内最低抑制菌浓度(MIC)的10倍以下时才能起杀菌作用,否则仅起抑菌作用。常规用量的异烟肼和利福平在细胞内外都能达到此要求。称为全杀菌剂。链霉素和吡嗪酰胺也是杀菌剂,但链霉素在偏碱的环境中方能发挥最大作用,且很少渗入吞噬细胞,对细胞内结核菌无效;吡嗪酰胺可渗入吞噬细胞,只在偏酸环境中才有杀菌作用;因此两药都只能作为半个杀菌剂。乙胺丁醇、对氨水杨酸等皆为抑菌剂,这些药物常规剂量在体内均不能达到MIC的10倍以上,由于毒副反应又不能再加大其剂量。
早期病灶内的结核菌大部分在细胞外,此时异烟肼杀菌作用最强,链霉素次之。炎症使组织局部PH值下降,细菌代谢减慢(C菌群),连同一些被吞噬在细胞内的结核菌(B菌群),都对利福平和吡嗪酰胺敏感。杀灭这些残留菌(B、C菌群),可以减少日后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