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中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
一、症状标准 要符合下述三项:
1.有特殊的行为模式:表现在情感、警觉性、冲动控制、感知和思维方式等方面,有明显与众不同的态度和行为。
2.具有的特殊行为模式是长期的,持续性的,不限于精神疾病发作期。
3.其特殊行为模式具有普遍性,致使其社会适应不良。
二、严重程度标准:符合下述两项之一:
1.社交或职业功能明显受损。
2、主观上感到痛苦。
三、病程标准:开始于童年,青少年或成年早期,现年18岁以上。
四、排除标准:人格障碍不是由下列疾病引起:
1、严重躯体疾病;
2、脑器质性疾病;
3、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4.严重的或灾难性精神刺激。
[治疗]
目前尚无较好的治疗方法,但应持积态度进行矫治。
一、药物治疗:尽管药物不能改善人格结构,但作为改善某些症状的对症治疗并非无益。焦虑表现明显者可选用苯二氮类抗焦虑药,伴有脑电图改变的暴发型人格障碍可予抗癫痫药,碳酸锂对有冲动或攻击行为者有效。
二、精神治疗:在精神支持性治疗基础上的行为治疗,或通过参加治疗性团体(又称治疗性社会)组织的活动以控制和改善其偏离的行为。
三、精神外科治疗:颞叶切除或立体定向手术可改善一些人格障碍的表现,但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实践证明:有计划、有系统的教育和锻炼,适当的劳动对具有人格障碍的人是有益的,处罚很少见效。提高素质和改善环境是预防人格障碍的主要措施,也是十分艰巨和长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