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诊断
诊断颌骨骨折首先应了解其伤因、直接受伤的部位和受伤的经过,然后再作检查局部和全身体征,参考上述临床特点,判明有无骨折、骨折的部位和类型。条件允许时,可进一步作X线检查和CT检查,详细了解骨折线的部位、数目、方向及移位等情况。应当强调的是检查应详尽,不要遗漏对颌面部的多发伤和全身的多处伤的诊断,为制定完整的治疗计划提供充分的依据。
三、治疗
颌骨骨折后,主要是复位与固定。颌骨骨折复位的重要标志是恢复上下颌牙齿的正常咬合关系,即牙齿的广泛接触关系。否则将影响骨折愈合后咀嚼功能的恢复。常用的复位方法有三种:
1.手法复位:在颌骨骨折早期,骨折段比较活动,可用手将移位的骨折段回复到正常位置。
2.牵引复位:颌骨骨折后,经过较长时间(上颌骨三周以上,下颌骨四周以上),骨折处已有部分纤维组织愈合,手法复位不成功,可采用牵引复位法。下颌骨骨折多用颌间牵引,就是在下颌骨有移位的骨折段上安置分段牙弓夹板(图4-16),然后在与上颌的牙弓夹板之间,用小橡皮圈作弹性牵引,使之逐渐恢复正常的咬合关系。上颌骨骨折后,如骨折段向后移位,可在上颌牙列上安置牙弓夹板,在头部制作带有金属支架的石膏帽,在牙弓夹板与金属支架之间作弹性牵引,使上颌骨骨折段向前复位(图 4-17)。需要较大牵引力时,也可作卧式重力性牵引。
图4-16 分段式牙弓夹板
图4-17 金属支架石膏帽,将上颌骨骨折段向前牵引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