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周边视野改变:首先是鼻侧周边视野缩小,常在鼻上方开始,以后是鼻下方,最后是颞侧,鼻侧变化进展较快,有时鼻侧已形成象限性缺损或完全缺损,而颞侧视野尚无明显变化,如果颞侧视野亦开始进行性缩小,则最后仅剩中央部分5°~10°一小块视野,称为管状视野,也可在颞侧留下一小块岛屿状视野,这些残留视野进一步缩小消失,就导致完全失明。(图10-9)。
图10-9 开角型青光眼的视野改变
5.前房角:开角型青光眼多为宽角,即使眼压升高仍然开放。
6.激发试验:开角型青光眼早期诊断有困难时可作以下试验。
(1)饮水试验:检查前晚10点以后停止饮食,第二天清晨空腹5分钟内饮水1000毫升,饮水前先测眼压,饮水后每15分钟测眼压一次,共4次,如饮水后眼压高于饮水前8毫米汞柱以上为阳性,检查前应停止抗青光眼药物至少48小时,患有心血管疾病、肾病及严重溃疡病者忌用。
(2)妥拉苏林试验:测量眼压后,在结膜下注射妥拉苏林10毫克,然后每隔15分钟测眼压一次,共测4-6次,注射后眼压升高1.197kpa(9毫米汞柱)以上者为阳性,妥拉苏林能使眼压升高,是因为它有扩张血管的作用,可增加房水的产生。
(3)眼球压迫试验:为诊断开角型青光眼较可靠的试验之一,检查时将视网膜动脉压计置外直肌止端,指向眼球中心,加压65克(压力波动在±2.5克范围内)共4分钟,去除压力后立即再测眼压,计算眼压下降率R= P0-P1/P0×100%,R 正常值≥91%,可疑范围为45-50%,病理范围是≤44%,P0是开始眼压,Pt是终末眼压。
7.特殊检查
(1)Farnsworth Panel D15和Farnsworth 100-Hue色觉检查早期患者常有蓝-黄色觉障碍。
(2)对比敏感度检查(contrast sensitivity test) 开角型青光眼患者对此敏感度阈值升高,敏感度降低。
(3)图形视网膜电流图(pattern electroretinogram) 早期患者即出现波幅降低。
(4)图形视诱发电位(pattern visual evoked potentials) 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的图形视诱发电位波幅降低,潜伏期延长。
上述检查的阳性结果必须与眼压、视盘和视野改变结合起来考虑。
(四)治疗
本病治疗原则是:①先用药物治疗,若各种药物在最大药量下仍不能控制眼压,可考虑手术治疗;②先用低浓度的药液后用高浓度的药液滴眼,根据不同药物的有效降压作用时间,决定每天点药的次数,最重要的是要保证在24小时内能维持有效药量,睡前可改用眼膏涂眼;③长期应用抗青光眼药物,若出现药效降低时,可改用其他降压药,或联合应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1.药物治疗:
(1)缩瞳药:常用0.5%~2%毛果云香碱点眼,必要时可用4%,副作用少,每日2~4次,滴眼后10~15分钟开始缩瞳,30~50分钟达到最大作用,点药时间根据24小时眼压曲线情况,以在眼压开始上升时为宜,一般清晨起床及晚间睡前各一次甚为重要,药物的浓度及点眼次数是依眼压高低而定,原则上是最低的浓度,最少的次数,维持眼压在20毫米汞柱以下最为理想,现在有用一种软性亲水接触镜,浸泡在1%匹罗卡品中2分钟后戴入眼内,30分钟后眼压开始下降,可持续24小时,七十年代开始,有人将药物制成药膜、放入结膜囊内,它就能用恒定的速度逐渐释放出来,在眼部长时间保持恒定的浓度,常用的是毛果云香碱药膜,将它放在下睑穹窿部,可维持降压作用一周。
(2)拟肾上腺素类药物:此药既能减少房水的产生,又能增加房水流畅系数,不缩小瞳孔,不麻痹睫状肌,常用1~2%左旋肾上腺素,降眼压作用可持续12~24小时,可每日点眼1~2次,常与匹罗卡品配合使用,效果良好,常见的局部副作用是反应性结膜充血及滤泡性结膜炎,少数可见结膜及角膜色素沉着。
(3)醋氮酰胺(diamox):如用上述药物后眼压仍高,可加服醋氮酰胺,剂量和次数可根据眼压高低而定,一般为250毫克每日2~4次,如眼压下降至正常即可停服。
(4)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其目的是抑制房水生成,现用的有α或β肾上腺素的受体阻滞剂。
①心得安:能减少房水生成及增加房水排出量,口服40毫克,每日二次,服后一小时眼压开始下降,3小时后降至最低,作用可持续6小时,亦可配成1~2%溶液点眼,每日2~4次,冠心病及支气管哮喘病者禁用。
②噻吗心安(timolol):0.5~2%溶液点眼每日二次,点后1~2小时眼压降至最低,可持续7小时。
(5)对视神经萎缩的患者,可给予复方丹参,维生素B1、B12、C、E及三磷酸腺苷等药以维持视功能。
2.手术治疗:如经用多种药物治疗,仍不能将眼压控制在2.66kpa(20毫米汞柱)以下,或视盘凹陷继续加深、视力或视野继续下降或缩小时,应考虑手术治疗,如激光小梁成形术、小梁切除术或其他球外引流手术,手术后,仍可能有10~15%的病人眼压得不到控制。
随访:开角型青光眼经治疗后,即使眼压已经控制,仍应每3~6复查一次,包括眼压、眼底和视力,每年检查一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