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供体的活组织或细胞转移给受体,以求转移组织或细胞在受体内仍保持完整的功能,这一技术称为移植(参见第96节角膜移植)。
自40年以前第1例肾移植成功直至目前在治疗器官衰竭的终末期中移植外科的作用已有明显发展,成活率有明显改善(表149-1)。目前许多器官均可移植。移植的推广与下述情况有关:新的,更有效的选择性免疫抑制剂的应用;组织配型的改进;很好地选择病人;早期外科手术;外科手术的改进;较早期并精确地测定排斥反应,并对免疫排斥机制更好的了解。
然而移植仍受到限制。除在特殊情况下(如多数角膜和软骨移植,单卵孪生之间的移植),最大的障碍是排斥反应,它通常在移植后不久即将组织破坏。在长期存活以及具有功能的移植器官中,缓慢的慢性排斥也是一个因素。有用的人供体器官来源的限制也仍是重要的问题。
移植物按移植的部位以及供者与受者之间的遗传学关系分类。组织或器官移植物若是转移到受者的正常解剖部位(如心脏移植),称为原位移植。如果移植于非正常解剖部位(如将肾移植于患者髂窝部位),称为异位移植。将同一个体的组织从一处移至另一处(如移植骨片以稳定骨折部),称为自体移植。单卵孪生之间的移植称为同系移植;同种但遗传学不同个体之间的移植称为同种(异体)移植。不同种个体之间的移植称为异种移植。目前异种移植仅限于使用经固定的,无生命力的材料如猪心瓣膜。免疫抑制剂的改进使异体移植获得成功,有利于解决目前供体严重短缺。
临床常用的是同种异体移植由活着的亲戚(偶然是无关系的人)或尸体供者提供移植物,几无例外。利用活供者仅适宜于肾和骨髓移植。采用受体活着的亲戚提供肝片段和胰,肺作移植正在增加。由于脑死亡观念得到认可,利用尸体器官已较盛行。随着尸体器官需要量的增长,从一个供者获得多个器官的作法已日益普遍。然而,所需要的器官远超过病人亲属所能提供的数目,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数还在继续增长(表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