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头至尾,只要可能,药物都采用普通名(非专利名)。多数处方药物都有其商品名(也称专利名,商标名或专用名)以表示它们是某一特定制造商独家生产和销售的药品。在美国,这些名称通常要到专利局作商标注册,经认可赋予注册者使用该名称的法律权利。一个已经注册的商品名可能代表只有一种有效成分(含有或不含有添加剂)的产品或者代表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成分的产品(复方药物)。由几个制造商销售的同一种化学物质可能有几个商品名,一种药物在不同国家销售可以有不同的商品名。
鉴于在许多出版物中可以看到商品名,在临床上也广泛使用商品名,为了方便读者,表306-1列举了本书中提到的主要在美国销售的大多数药物的商品名。该表并未包罗万象,也不列出每一种药物的各种商品名。在表中有一些药物是正在研制中的,以后可能被FDA批准。一种药物的列入并不表明赞同该药对任何适应证的应用,也不表明赞同该药作用的效能和安全性。在表306-1中列出的一个商品名并不意味着本书赞同或确认其是优先选择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