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高血压病(心血管内科),临床主要表现为体循环动脉血压持续升高并伴有心、脑、肾及血管壁的结构与功能的进行性损害,起病及经过缓慢,最终死亡原因为心衰、肾衰及脑血管意外。本病为最常见的心血管疾病,WHO公布成人高血压患病率高达15%。国内本病患病率约7-10%。随年龄增长,发病有明显上升趋势。黑人、肥胖、吸烟、脑力劳动者等人群发病率较高。长期、系统、正规的抗高血压治疗有助于减慢病情发展、防止靶器官损害及提高生活质量。
症状表现:
1.持续性动脉血压升高为本病最主要的表现。收缩压多超过140mmHg或舒张压超过90mmHg;2.头昏、头痛、耳鸣等症状多见;3.本病中、晚期多合并心、脑、肾、眼底及血管壁的损害,可出现相应靶器官受损的症状与体征。如高血压性心脏病、高血压性肾病、脑血管意外等。
诊断依据:
1.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且持续存在,可确诊为高血压;收缩压140-160mmHg或/和舒张压90-95mmHg,为临界性高血压。2.单纯血压升高,不合并心、脑、肾等靶器官任一的结构损害者为一期高血压;同时合并上述器官任一的结构损害者为二期高血压;出现上述器官任一的功能衰竭或失代偿者为三期高血压。3.除外各种继发性高血压。
治疗:
治疗原则 1.轻型无靶器官损害者,应先行非药物治疗3-6个月,无效则药物治疗。2.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应遵循长期、系统、个体化的原则,以期稳定、安全地控制血压。同时应高度重视对靶器官的保护和生活质量的提高。3.除服降压药外,应注意不宜紧张、接烟、食物中限制食盐。
用药原则 1.在开始正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前所有病例均应接受3-6月的以控制钠盐摄入和运动疗法为主要内容的非药物治疗阶段。2.药物治疗宜从单一种类、小剂量开始并逐步调整以达持续、稳定控制血压的目标,必要时可联合用药。3.治疗方案应考虑年龄、性别、职业、靶器官损害情况等因素,坚持个体化原则。4.治疗过程应防止过度降低血压,以免影响器官灌注。
预防常识:
在现代社会中,预防高血压病,从青少年,壮年就应当注意。控制过度肥胖,是极为重要的环节。因为,高血压、冠心病都与肥胖有直接的关系。不要因为个别肥胖者没有高血压,肥胖就可以忽视。轻度高血压病人,症状不重的,可以不必服用降压药,注意劳逸结合,保持充足睡眠,适当运动,即可使血压恢复正常。从现有的治疗条件看来,高血压病基本上都是可以控制的,不必精神紧张。服用降压药,要连续服用,使血压保持在正常状态,用用停停,时升时降,容易发生意外。但是,服用任何一种降压药,都要因人而易,遵照个体化原则。长期患高血压病的人,要防止情绪激动,精神兴奋紧张,以免发生脑血管、心血管意外。戒烟、不大量饮酒,对高血压有直接的影响。自备一付血压计,本人或家人会操作使用,对合理用药,观察血压变化大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