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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性贪食症
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2009/4/12 字体:

概述:

此症为周期发作不可控制的多食,可出现于神经性厌食中,但并非必然伴有此症状。此症状群包含两大主要成分,其一是不可抗柜的强迫自己多食,其二是自己设法进行呕吐以避免体重增加,有时则是滥用泻药。此类患者的体重常保持在正常范围之内,女性患者月经仍可正常。女性较为常见。本症以反复发作性暴食和强烈的控制体重的愿望为特征,为防止暴食对体重的影响患者采用各种措施,如呕吐、导泻、增加活动量等,致使体重反低于正常范围。本症多见于年轻女性。据国外报道,该症女性患病率约为1%~3%。男性患病率大约为女性的1/10。世界各地患病率相似。该症常在青少年后期或成年早期起病,可持续数年。多为慢性或周期性病程。长程预后情况尚不明确。

症状表现:

(1)有暴食史,进食量远远超过正常,患者常常是吃到难受为止。(2)暴食后马上采取不恰当补偿措施以防止体重增加,发生次数平均1周至少2次,且持续3个月以上。(3)在初期,患者对自己的暴食行为感到害羞,常是秘密进行。(4)暴食行为可为以下因素引发:情绪烦躁,人际关系不良,节食后感到饥饿,或对体重、身体外形不满等。暴食可暂缓烦躁情绪,随后不久病人便对自己不满而情绪低落。(5)发病初时,患者对进食行为控制能力变弱,疾病后期自控能力完全破坏。(6)控制体重的方法最常见是诱呕,可用手或其他器械刺激咽喉部,也有服用催吐剂致吐,一段时间后不用催发,患者想到呕吐便会呕吐,即使仅进少量食物亦能呕出。(7)有1/3左右患者使用导泻剂减轻体重,极少数患者甚至使用灌肠法。(8)有的患者不采用直接清除食物的方法,而是增加体能消耗,如快速活动,增加体育锻炼等,活动量大大超过正常,且影响生活正常进行。(9)患者过分重视自己的身体外形,常感到不满意。(10)可伴有抑郁或焦虑症状,内容多数与体重或身体外形有关。(11)病情严重者,可出现水电解代谢紊乱,表现为低血钾、低血钠等。呕吐致使胃酸减少而出现代谢性碱中毒,导泻则可导致代谢性酸中毒。(12)疾病后期,因食道、胃肠道、心脏等并发症而有致命危险。

诊断依据:

(1)诊断要点: 1)发作性不可抗拒的摄食欲望或行为,一次可进大量食物。每周至少发作2次,且持续至少3个月。2)有担心发胖的恐惧心理。3)常采用引吐、导泻、增加运动量等方法,以消除暴食引起的发胖。4)不是神经系统器官性病变所致的暴食,也非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继发的暴食。

  (2)鉴别诊断: 1)神经性厌食。若已明确诊断为神经性厌食,或交替出现的经常性厌食与间歇性暴食症状者,均应诊断为神经性厌食症。 2)Klein-levin综合征。又称周期性嗜睡贪食综合征,表现为发作性沉睡(不分日夜)和贪食,持续数天。患者醒了就大吃,吃了又睡。一次患病后体重增加明显。无催吐、导泻等控制体重行为,亦无对身体外形或体重不满的表现,故与神经性贪食症易于鉴别。3)重性抑郁症。患者可出现过量饮食,但没有为减轻体重不恰当的补偿行为,如催吐、导泻等,故与神经性贫食症不同。4)精神分裂症。该症患者可继发暴食行为,患者对此视之默然,无任何控制体重的行为,且有精神分裂症的其他症状。5)癫痫等器质性疾病。可出现暴食行为,病史、体检和各项实验涉及EEG等功能检查,均有器质性病变基础,则不考虑神经性贪食症,而且这类病人缺乏控制体重的不恰当行为。

治疗:

(1)多数病人要住院治疗,严重者需强制入院。(2)心理治疗。最多采用的是行为治疗中的厌恶疗法或阳性强化法,制定与控制也含有联系厌恶刺激(如被约束、电针刺激等)或奖励方法(精神或药物奖励、与家人来往、自由活动等),视患者临床症状变化程度逐级治疗。(3)药物治疗。较常采用两类药物,抗精神病药物和抗抑郁剂,前者最多采用舒必利,后者视患者躯体承受情况尽量选择不良反应少的药物,如氟西汀氯米帕明。(4)躯体支持治疗。规定患者进食量,尽量减少或制止呕吐行为,禁用导泻药物。水电解质代谢紊乱者予以对症处理。营养差者予营养支持治疗,必要时可用鼻饲。(5)个别难治病例,可应用胰岛素治疗。

预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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