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妊娠呕吐(产科),妊娠妇女在孕6周左右常有择食、食欲不振、轻度恶心、呕吐、头晕、体倦等,称为早孕反应。一般在清晨空腹时较重,对生活和工作影响不大,不需特殊治疗,且在妊娠12周左右会自然消失。少数妇女反应严重,呈持续性呕吐,甚至不能进食、进水,这时称为妊娠剧吐。妊娠剧吐发病率不是很高,主要原因与妊娠有关,妊娠一旦终止,症状马上消失,所以患者不必过度紧张,清淡饮食、合理的休息,加上药物治疗,一般预后良好,能安全渡过妊娠期,极少数病人行终止妊娠来治疗。
症状表现:
1.停经40天前后反复呕吐、厌食、挑食、乏力、便秘。2.重症不能进食进水。3.消瘦、体重下降、脉弱、血压低、黄疸、嗜睡、昏迷。
诊断依据:
1.已诊断早孕。2.呕吐频繁,不能进食。3.尿酮体阳性。4.血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5.肝功能受损。6.肾功能受损。7.视网膜或视神经炎。
治疗:
1.镇静止吐治疗。2.输液治疗、纠正水电解质失衡和酸中毒情况。3.支援疗法。4.重症者久治不愈应终止妊娠。
预防常识:
妊娠剧吐与妊娠期体内内分泌变化有关,患者不必精神负担过重。清淡易消化的饮食,少吃多餐,注意休息,轻度患者服用止吐、镇静药,重症患者输液加药物治疗,一般预后良好,能安全渡过妊娠期。但应和葡萄胎引起的呕吐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