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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2011/3/12 字体:

概述: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科)(妊高征)是由于全身小动脉痉挛,致全身各脏器功能障碍的一种妊娠期特有的症候群。本病多发生于妊娠5个月后,临床表现主要有水肿、高血压、蛋白尿,严重者出现头晕、头痛、眼花、黄疸,甚至抽搐昏迷。其发生率为10.32%,围产儿死亡率为16.6%。本病的发生多发于冬季,亦与性格、内分泌、免疫、营养有一定关系。性格急躁者、气温越低发病率亦越高。病情可由轻致重,易并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胎死宫内、胎盘早期剥离、肾功能衰竭、产后大出血,为产科四大死亡原因之一。

症状表现:

1.显性或隐性水肿;2.不同程度的血压升高;3.蛋白尿;4.头晕、头痛、眼花、抽搐;5.眼底动脉痉挛、视乳头水肿;6.胎儿宫内生长迟缓;7.病程长、重者出现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诊断依据:

1.水肿、高血压、蛋白尿或三项中有二项;2.伴有头晕、头痛、眼花或抽搐;3.眼底有改变;4.血浆白蛋白降氏,A/G比值倒置;5.红血球压积>=35%;6.胎儿小,E3/24小时尿值低;7.心电图示心肌劳损。

治疗:

治疗原则 1.轻症者休息,左侧卧位,适当应用镇静剂;2.中重症者住院,镇静、解痉、降压;3.红细胞压积>=35%给予扩容治疗;4.及时终止妊娠;5.抗生素治疗;6. 对症支援治疗-纠正低蛋白血症及贫血。

用药原则 1.轻型病例以吸氧、左侧卧位、口服心痛定、安定为主,辅以对症治疗。2.中重型病例,静滴硫酸镁,辅以降压、镇静、加强支援疗法,防止并发症。3.经积极用药观察24-48小时病情无改善则终止妊娠;预防产后出血。4.抗生素预防产后感染。5.对于症状重,血浆蛋白低浮肿重的病人可选用人血白蛋白静滴。

预防常识:

本病的确切原因尚未十分明瞭,但唯妊娠方起病,因此怀孕后要定期到医院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及时治疗,以防止发展至严重阶段;起病急、重者立即就诊,住院治疗,及时终止妊娠,则病情迅速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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