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奥雷姆的自理理论内容
奥雷姆认为护理应重视人对自理活动的需要,并提供帮助。奥雷姆的理论由三部分组成,即自理学说、自理缺陷学说和护理系统学说。
1.自理学说(the teaching of self-care) 自理是个体为维持自身的生命、健康和幸福所着手并采取的一系列活动。自理能力即从事自我照顾的能力。护理所关心的是个体的自理能力在特定时期是否能满足其自理需要。自理需要包括如下三方面:
(1)普遍性的自理需要:也称日常生活需要。是个体为了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所必须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如摄取足够的氧气、食物和水等。
(2)发展性的自理需要:是指在生命发展过程中各阶段特定的自理需要以及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出现的新的自理需要。如儿童期、青春期、怀孕期、更年期的自理需要。
(3)健康状况欠佳时的自理需要:指个体患病、遭受创伤等情况下的自理需要。如寻求治疗的需要。
2.自理缺陷学说(the teaching of self-care deficit) 这是奥雷姆自理理论的核心部分,阐述了个体什么时候需要护理。他认为,当一个人不能或不完全能进行连续有效的自我护理时,就需要护理照顾和帮助。
3.护理系统学说(the teaching of nursing systems) 奥雷姆指出护士应依据患者的自理需要和自理能力的不同而采取三种不同的护理系统:全补偿护理系统、部分补偿护理系统和支持教育系统。
(1)全补偿护理系统:全补偿护理系统是指患者没有自理能力,需要护士进行全面的帮助,以满足患者所有的基本需要。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2)部分补偿护理系统:部分补偿护理系统是指患者有部分自理能力,但需要护士提供不同程度的帮助,才能满足患者的基本需要。
(3)支持-教育系统:支持-教育系统是指患者有自理能力,但需要护士的指导、教育或提供最佳环境,才能达到自理的最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