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二、收费标准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按科收费及费用分配的通知》(桂卫职考办〔2003〕2号)执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www.me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