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2011年10月14日上午召开了2011年护士首次注册工作会议,布置今年护士首次注册工作。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各区县卫生局(卫监所)、各医科大学医管处、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所属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本次护士注册的对象,对注册工作注意事项、时间进度等具体事宜作出安排。
本次注册对象为:1、通过201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受聘于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由所在医疗机构集体办理。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