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区护士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定卫函﹝2011﹞39号
永定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严把人员准入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张家界市永定区护士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张家界市永定区护士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护士注册行政许可权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11]47号)文件精神,落实并做好护士注册行政许可权限下调到县市区后的护士注册、变更、延续注册工作,依照《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调谁签字、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的做好辖区内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和执业注册变更等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流程清晰,依法审批。
二、承办对象
永定区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控部门、计生部门、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护理人员。(已注册,但2011年7月1日前未换新证的不予受理)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做好辖区内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保证护士注册工作的有序开展,由永定区卫生局牵头成立护士注册工作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护士注册、延续及变更注册的相关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
(一)护士注册工作管理委员会
主 任:杨建军 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主任:欧德雄 区卫生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丁清沅 区卫生局医政股 股 长
成 员:秦向云 区卫生局医政股 专 干
各单位分管领导或护理部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永定区卫生局医政股,联系电话:15717440897 专干联系电话:13974499554
(二)成员责任
1.管理委员会承担护士注册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程序的制定及注册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
2.永定辖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的护士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干牵头负责,各单位要大力配合,给注册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同时做好资料的查验整理、上网提交、汇总工作。
3.各单位承担申请首次注册,延续、变更注册的护理人员资料整理、提交和资质审核及执业监管工作,安排专人具体承办注册、变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