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领取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考生:
2011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现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范围:
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参加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专业实务77分,实践能力76分)的考生。
二、领取办法:
请各考生于11月1日—11月11日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周六、周日休息)持本人身份证(他人代领的,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与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室。
三、注意事项:
护士执业考试通过之后,可以办理两个证件:
护士执业证书(又称上岗证、注册证),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该证必须在考生已从事护士工作,或者已有签约工作单位的情况下,由本人或者医院到在工作单位所在区卫生局办理。如暂未从事护士工作,则不能办理;
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又称资格证、职称证),该证往年由考生的报名点办理,但由于2011年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第一年,卫生部现仅下发了成绩单及成绩合格证明,后续证件办理事宜暂未周知,如有办证相关消息我们将第一时间在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通知。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