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护士条例》和《江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办法》(赣卫医发〔2008〕18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在我县医疗机构护理岗位未注册的护士进行首次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和条件:
符合《护士条例》和www.lindalemus.com《江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岗位的在职护士。
二、注册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www.lindalemus.com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医学.全在.,线提,供《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保证书(加盖公章)
10、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9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11、汇总表
上述第(二)、(三)、(五)、(六)、(七)项材料申请人需送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确认。同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使用A4大小的纸张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三、注册程序:按照《江西省护士注册实施办法》进行。
1、统计制表。医疗机构按规定的式样印制《护士注册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