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关于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在全县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的规定,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
二、 注册条件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不包括函授、电大、自考、成人考试等专业教育方式学习的护理、助产专业人员;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经省卫生厅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三)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四)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