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浙护考办〔2012〕1号)的规定,现将我省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管理
(一)全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金华市设考点,各县(市、区)卫生局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设报名点。
(二)金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在金的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金华市卫生局报名;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卫生局报名。
(三)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1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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