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初审须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到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卫生局初审报名交纳考试费用。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与身份证复印件贴在A4同一纸面上)
4.本人毕业证书;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考生须在《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名后,上交报考机构备案,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现场交费后,概不退费。
点击查看:2012年度长春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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