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输血前由职业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实行谈话签字制度。病人签定《输血同意书》,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2) 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标签卡无无损不清,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并与受血者的血液做配合试验无配合禁忌。
(3) 在病人输血前,负责输血的护士必须再查对一遍后才能进行输血,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并保留部分袋内血液,以备必要时检查。
(4) 血液出库原则上不可退还,如出库时间短(半小时以内),血液未经开动或做其他处理(如加温、摇动),经血库医师鉴定同意,方可考虑重新储存。
(5) 值班医师应随时检查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反应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