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昌吉州2011年国家线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二级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州2011年国家线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在昌吉州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尚未注册的人员。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专业学习中八个月“临床实习鉴定”(原件、复印件1份);
6、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7、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
8、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相同)。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8项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如注册申请人注册时间超过两年的,需提供《护士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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