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卫医发〔201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为确保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1]2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考试考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2012年4月25日-5月19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5月18日之前到市卫生学校打印。
二、考试实施
时间安排:
2012年5月19日9:00-11:30专业实务
2012年5月19日14:00-16:30实践能力
三、成绩发布
㈠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㈡成绩合格证明由市卫生学校培训处统一下发,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依法严格人员准入管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证护士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对护士资格考试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平稳、安全进行。
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完善考试第一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别要做好试卷的运送、保管、发放、使用、销毁及考场的设置、考试的组织、监考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保密室建设情况的自查工作,严格实施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要主动与公安、保密、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㈢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在考试开始后不得中途退场,并采取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抓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风考纪,切实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市卫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索贿受贿、泄漏考题、损害考生利益等违法乱纪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关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处置程序,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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