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专业
各省动态
 医学全在线 > 执业护士 > 政策解析 > 正文
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8/6 字体:
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www.lindalemus.com。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文章
2013年护士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2河北执业护士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天津关于开展2013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4年柳州市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2014年安徽省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分数线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