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卫生局关于办理2012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及变更注册通知
县乡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进一步规范护士执业注册工作,严格执业准入制度,按照重庆市卫生局的统一规定要求,现将我县今年护士执业注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一)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80分、实践能力80分及以上者);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卫生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护士聘用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4张(含表格需粘贴的3张)。
二、护士变更注册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县外进入及县内医疗机构之间),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护士聘用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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