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9.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其中审核表、体检表各用一张,两张备用)。
以上材料3-8项按顺序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1、2项用长尾票夹固定于材料最上面,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各单位须在11月16日前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的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具体办理日期安排见附件2)。集中审核注册期间,如需补办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册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可一并办理。办理地点: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3楼,联系人:李树静、乔莉,联系电话:0514-87961669.
扬州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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