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我区将开展2012年度护士首次(集体)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体注册对象为:通过2012年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
二、本次注册实行集体办理的形式,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由所在医疗机构根据《2012年护士执业注册(集体)须知》(见附件)收集个人申请材料、录入相关执业注册信息后报区卫生监督所初审,然后由区卫生监督所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集体注册。
受理地址:松江区文诚路69号区企业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联系人:金凤英 虞洋洋
联系电话:67736170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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