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2013河北省护理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各市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完成考生报考信息的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2013河北省护理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入2013河北省护理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可反复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2013年1月4日至27日期间,各考点、报名点可根据本地实际安排具体时间接受个人和单位报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2013河北省护理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请考生确认签字。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
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审查原件,考生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要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驻石家庄市的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人事处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申报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处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并加盖人事处公章。2013年1月14日至24日(双休日除外)到省人事考试局报名确认、缴费。其余各市均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考生上传的报名数码照片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本人到考试机构报名,考试机构可使用摄像头、数码相机现场采集上传考生照片。
3、2013年3月5日前各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将审核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上传提交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2013年3月20日前各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
5、自2013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6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取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十、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1、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团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3年2月17至26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3、准考证打印:各考点须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10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人员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4、成绩发布: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单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后按报名渠道由考点直接通知团以上单位集体领取。
各市须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数据交接、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工作。
十一、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其中20元上缴部人才交流中心;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其中40元上缴部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严防失泄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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