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件
卫人才发〔2013〕17号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考区: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1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1.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3年1月30日-2月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1月31日-2月28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件、材料。请各考区、考点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各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缴费方式收缴考试费。釆用网上支付的考区须提前告知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3月3日。
二、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
自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打印准考证医学.全.在.线,执业护士提供.,截止时间为5月18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釆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各考区于5月4日前接收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
三、考试试卷交接、保管
1.考区在4月18日前,将确定的试卷接收人员和试卷接收保管地点的信息上报我中心。
2.考区在4月28日-5月6日之间,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卷交接单》,用于试卷交接。
3.我中心在5月7日-5月17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工作,接卷人员须仔细核对押运干警的身份,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要求,与干警共同逐个开箱检查,核对试卷袋数,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4.试卷交接完成后,试卷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并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
四、考试实施及筹备
1.考试实施前,考区须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考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应急预案;考区须于4月18日前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
2.各考区、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3.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4.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5.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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