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人秘 【2013】 42 号
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13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护考办发 (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 号)中报名条件的人 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 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8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四、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飞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 (2001)2043 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五、各考点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安徽省卫生厅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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