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关于为2014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宝鸡市卫生局《关于为2014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宝卫医函〔2015〕20号),定于近期开始为我区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办证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 (2份);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取得的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需冲洗照片)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8、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9、取得护士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后超过3年未注册的护士办理首次注册,须提交指定医院(市中心医院)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10、拟注册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8、10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单位集体办理,不受理个人注册。
二、注册时间 、地点
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11日。
地点:渭滨区卫生局医政股(325室)
考生自备档案袋,档案袋封面。
相关表格: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
2、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3、医疗机构护士考核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护士聘用证明
5、护士首次注册档案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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