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通大附院,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关于开展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苏卫医政便函[2015]47号)要求,南通市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定于2016年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
发证对象为2015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原件(外省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加盖医疗机构红章);
4、《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5、申请人所学专业的临床实习手册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红章),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原件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必查项目化验单粘贴在相应位置);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红章);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校验记录);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二、延续注册
1、根据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护士延续注册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请各单位正常办理延续注册,无需集中办理。
2、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变更注册或补办换发新证
集中审核注册期间,除首次注册、延续注册以及换发新证外,需办理变更注册或补办换发新证等事项的人员可一并办理。
四、注册相关申请表
南通市卫计委网站“护士窗口”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wsj.nantong.gov.cn/,苏卫医〔2008〕54号文件网址http://www.jswst.gov.cn/gb/jsswst/wjfg/sgfwj/yzgl/userobject1ai20594.html
注册情况填写《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1),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
办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工农南路150号)。联系人:吴可,联系电话:59000747。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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