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次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则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成立面试考评小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适应岗位工作的技能水平及具备的潜能。
面试结束时,当场给考生发给面试成绩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及时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湛江市卫生信息网公布。
七、体检及考核
体检人选从考试成绩合格(60分)的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成绩同分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入围体检人选进行考察考核,形成书面考核考察材料报市卫生局审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若遇到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入围资格)时,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及考核都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市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期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2.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考生必须依时签到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本实施方案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湛江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相关链接:2012年湛江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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