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年12月正式分设(其前身是1992年建立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防疫站),是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目前承担三个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健康教育所、区慢病中心)的职责及区皮肤性病防治管理、老年保健管理职能。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有疾控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在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二)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勤奋好学、敬业进取、团结合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三)了解国家有关疾病预防、卫生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具有疾病控制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的工作经验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五)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六)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1年及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6月30日);
(七)年龄:30周岁以内(计算日期截止2012年12月30日)
(八)热爱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汽车驾驶执照,身体健康,能适应疾控中心外勤工作需要;
(九)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基本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14日(公告期间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17日。
2、报名方式:应 聘者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认证证书、资格条件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工作成果、荣誉证书等相关材 料。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发至getddcdpc@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阳西路23号萝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编:510530
联系电话:82111428(钟小姐)
3、资格审查:由萝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参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萝岗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萝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www.lindalemu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