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七、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八、纪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3674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90-6223292附件:
2012年8月新疆克拉玛依市招聘医护工作人员计划表
克拉玛依市人社局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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