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待遇
1.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选,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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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公布方式
招聘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http://www.fjmu.edu.cn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fyey.cn)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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