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陆莘县人事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9月5日—6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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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发放低保金存折(原件、复印件)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于2012年8月30日(8:00—12:00)到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统一加10分。根据聊发〔2011〕18号文件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初审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9月1日(8:00-12:00;14:30-18: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提供《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及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加分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莘县人事信息网上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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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后,教师A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5:1的,调整到相应的B类岗位。卫生A类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方式方法。B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到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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