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核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临朐县人社局、临朐县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签订合同。
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人事代理合同。
七、其他
本简章由临朐县人社局、临朐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186990 3169630
网址:“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qxrsj.gov.cn)。
附件:
附件下载:2012年临朐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 朐 县 卫 生 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