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提供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5、考察
由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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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宁洁
联系电话:57822396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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