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用人单位岗位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新民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劳动合同书》,一年一签,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人社部门规定的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聘用的医生须在聘用两年之内考试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两年没有考取的,第三年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留用。
用人单位给予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公)伤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聘用人员享受进修、继续教育、培训等待遇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五、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2012年9月1日—4日,每天9:00开始,15:00截止。接受报名同时进行资格确认。涉及已经与本市公立和非公立医院签订合同情况,需将应聘人员名单在9月5日前反馈给有关用人单位进行验证。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有关奖励证书原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到新民市卫生局一楼(地址:新民市市府路12-2号,原新民市人民政府院内后东楼)报名。报名时领取《招聘实施方案》、《2012年新民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2012年新民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和《体检证》。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体检:2012年9月5日——7日进行体检。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证》,按照报名顺序编号,到新民市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大厅候检,三日分三批进行,9月10日公布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