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计划的通知》(闽卫农社〔2012〕22号)文件的第三条第二款优惠政策与保障措施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本方案由漳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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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英英(市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6-2027181
附:漳州市2012年乡镇卫生院医(药、技)师(士)及特岗
招聘职位表
漳州市卫生局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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