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按专业类别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名额比例未达到3:1时,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急需引进此类人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该岗位招聘工作可继续进行,但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考生笔试平均成绩分数线方可进入实践技能测试环节,低于平均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实践技能测试采取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分专业聘请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20分钟,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40分,实践技能操作占60分。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医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
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招录计划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体检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人选,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7天(含节假日)。
(七)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和公示结果,按招聘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专业类别依次录满名额为止。对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编制、工资、户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辞退。如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注意事项
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体验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公开招聘信息在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shan.gov.cn)公告栏公示,县委、县政府门前公布,请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附:2012年岐山县招聘卫生专业人员计划表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