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考察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疑议的,填写《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鉴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12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卫生研究生)
附件下载:2012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