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聘人员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主要协助检察官及司法警察开展工作,不具有检察官及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检察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www.lindalemus.com。
3.常住户口在苍溪县范围内的公民。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检察院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