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受检者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院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临聘人员与苍溪县人民检察院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