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选确定
按照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1、校本部
联 系 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3031
电子信箱:rsc@hljucm.net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2、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11401转5655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事部
3、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李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093447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4、佳木斯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4)6103992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光华街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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